第三百二十六章 王族、贵族、奴族-《我的老婆不可名状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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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东街的睡翁阁和山水楼都不错,开了很多年,价钱虽然贵了点,但绝对不会有扒手无赖骚扰。”老骆顿了顿,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,黝黑的脸庞更显淳朴:

    “两位客官,如果不介意的话,可以来小老儿的家里住,我儿子在涌城,是防卫军,除了我和我老伴,家里并无旁人,空出了足足三间屋子。”

    沈白注意到老骆在谈到自己儿子时眼中露出的骄傲神色,笑道:

    “老板,你儿子看来是个有出息的。”

    “不行不行,跟两位比不了。”老骆连道不敢,却笑得满脸褶子:

    “他从小就喜欢舞刀弄棍,痴迷武道,不愿像我一样,祖祖辈辈做个小商贩,便跑去千里之外加入了涌城的防卫军,说什么以后起码要做个校尉……嘿,客官,你说这不是痴心妄想嘛!”

    “那倒不一定,有志者事竟成。”

    “借您吉言!”

    “参军,确实是个不错的出路,武道之路虽然艰苦,但确实有可能混出头来,万一真是个有天分的,立下大功之后得赐贵女……”

    “哎哟哟,客官,这话您们说得,我可听不得啊!”老骆吓得差点跪在地上,不敢再听,不过与此同时,他的心里却涌出狂喜:

    这两位绝对是贵族,甚至有可能是王族!

    奴族中人,绝不敢将“贵女”二字这般轻易地说出口。

    贵女,即旧土贵族的女性族人,她们有可能是嫡系,也有可能是旁支偏脉,但无论如何,贵女的血液中流淌着生而世袭的天赋能力,其后代子孙,自然也有极大可能天生神异。

    对于奴族来说,“迎娶贵女”这四个字,是遥望不可及的奢望和无上的荣耀。

    其困难程度,要远远超过联邦影视剧里的“金榜题名”。

    奴族没有血脉世袭的天赋能力,生生世世只能种地,好一点的可以做小买卖,再好一点的可以去参军,最好的则可以去侍候贵族。

    至于想富甲天下?不可能!

    在军中做到将官?更不可能!

    承包大片土地种田?亦不可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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